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大会发言摘要: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的建议
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的建议
九三学社歙县支社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博行业把握数字化时代重大机遇,部署文物资源数字化、文物管理信息化、文物展示网络化,协同推进文物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从11月起在全国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通过此次普查将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文物事业与时代发展共融共生,与数字经济交织交汇,呈现出勃勃生机与无限潜能。但是目前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依旧任重而道远,存在着不少问题,九三学社歙县支社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一)制定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采集标准规范。省级层面应规范和指导文物数字化工作,明确数字化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展示和传播等各个环节以及合适的技术手段,确保文物数字化工作的准确性、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
(二)逐步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的资金投入。县政府要按照轻重缓急,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同时,将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按照国保单位、省保单位、市保单位、县保单位、一般文物点的顺序,分年度、有计划逐步完成不可移动文物的数字化采集工作,将新时代下的文物保护工作走到全市甚至全省前列。
(三)建设县文物大数据中心。一是建设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信息平台,采集储存所有文物的各种信息,用于基础资料,便于信息保存和日后修缮参照;二是建设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监管平台,整合目前已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管理系统和消防物联网系统,实现安消防资源统一监管、数据汇聚共享、文物安全巡查、文物GIS一张图等功能,真正做到节约人力、物力;三是建设不可移动文物展示平台,展示精品文物,让游客在家中就能了解我县文物的基本情况。
(四)加大数字化保护利用人才建设。建议出台加强地方文物数字化保护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对县文物机构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规范。同时,建议组织、人社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规划,推动文博机构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大文物数字化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充实文物保护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