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玉成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决定
(2023年7月27日县政协十四届七次常委会议通过)
李玉成同志提出,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政协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政协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接受李玉成同志的请辞,报政协歙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