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孙有乐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关于接受孙有乐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县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孙有乐、吴成志、吴华明、潘凯义、潘健康同志提出,因到龄退休、工作调整等原因,请求辞去政协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政协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接受孙有乐等同志的请辞,报政协歙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案。
关于接受孙有乐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县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孙有乐、吴成志、吴华明、潘凯义、潘健康同志提出,因到龄退休、工作调整等原因,请求辞去政协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政协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接受孙有乐等同志的请辞,报政协歙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案。